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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
2018-04-11 02: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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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下达2018年度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
项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
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康脱领 [2018] 1号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 [2017]63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 [2017]648号)文件精神,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18年度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下达如下:

一、2018年度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

(一)康定市姑咱镇羊厂村以工代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 姑咱镇羊厂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土地平整、田间渠系配套、小型水源工程、田间作业道路、土壤改良等措施为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70亩,其中修建田间排灌渠系570亩(4.8),蓄水池30口,调整田型570;新建田间耕作道路6;推广新型肥料570亩次;培训农牧民200人次。

3.资金补助环节: 项目建设总投资228万元。其中:以工代赈项目补助200万元。其余由群众投劳折资28万元。项目概算如下:

1)新建蓄水池工程。需资金15万元。其中:新建蓄水池30口,单位造价0.5万元/口。

2)排灌渠系。需资金96万元。新建断面50×40cm块石砌排灌渠系4.8,单位造价20万元。

3)田间道路。需资金90万元。新建2.5米宽田间耕作道路6,单位造价15万元。

4)田型调整。需资金12.5万元,其中田型调整面积570亩,通过“增、提、防、改”等措施,提高土地肥力。每亩投入220元。由项目实施区农户投工投劳对土地进行田型调整。

5)土壤改良。需资金11.4万元。在项目区实施土壤改良570亩,每亩200元,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不同土壤类型、不同作物种类的需肥特点进行配方施肥,推广新型肥料。

6)防控器械购置及技术培训。需资金3.1万元,其中: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器械1.1万元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采购;科技培训2万元用于培训人员、培训教师补贴和发放培训资料等费用开支。由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加强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器械技术培训。

该项目由姑咱镇人民政府任业主组织项目村群众采取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群众(含贫困户)在项目中务工补助必须达到国家补助200万元的10%20万元,申请资金拨付时必须附务工劳务报酬花名册。邀请市农牧科技局等行业技术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指导。

(二)康定市瓦泽乡鱼子西二村以工代赈通村桥梁建设

1.建设地点: 瓦泽乡鱼子西二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瓦泽乡鱼子西二村修建通村桥梁工程,桥梁为钢筋砼板桥。新建桥梁4座,设计均宽4米,一号桥长7延米,二号桥长10延米,三号桥长7延米,四号桥长6延米,桥梁总长30延米。

3.资金补助环节: 该项目总投入13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补助120万元。其余由群众投劳折资10万元。

4座桥梁共30延米,每延米投入4.33万元

该项目由瓦泽乡人民政府任业主组织项目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群众(含贫困户)在项目中务工补助必须达到国家补助120万元的10%12万元,申请资金拨付时必须附务工劳务报酬花名册。邀请市交通运输局等行业技术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指导。

(三)康定市麦崩乡昌昌村以工代赈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 麦崩乡昌昌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麦崩乡昌昌村改扩建入户路硬化路建设,设计为C20混泥土浇筑。改扩建入户路硬化3公里,均宽3米。

3.资金补助环节: 该项目总投入135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补助124万元。其余由群众投劳折资11万元。

该项目由麦崩乡人民政府任业主组织项目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群众(含贫困户)在项目中务工补助必须达到国家补助124万元的10%12.4万元,申请资金拨付时必须附务工劳务报酬花名册。邀请市交通运输局等行业技术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指导。

二、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计划

(一)康定市朋布西乡夺让村以工代赈牧场道路建设

1.建设地点: 朋布西乡夺让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朋布西乡夺让村新建牧场道路工程,设计牧场道路为泥结石路面,长为7.5公里,均宽2.5米。

3.资金补助环节: 该项目总投入18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补助150万元。其余由群众投劳折资30万元。

该项目由朋布西乡人民政府任业主组织项目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群众(含贫困户)在项目中务工补助必须达到国家补助150万元的10%15万元,申请资金拨付时必须附务工劳务报酬花名册。邀请市交通运输局等行业技术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指导。

三、项目建设相关要求

1.实施方案申报及签订项目责任合同。请涉及项目建设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资金计划的建设内容,及时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村实际,及时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于315日前报市攻坚办审核批复

2.立项审批、招投标(比选)相关工作。一是项目实施乡镇及部门,对技术含量高、安全风险系数大等不具备村民自建项目,请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开展项目建设。认真做好项目前期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项目建设比选(预算投资50-200万元)或招投标(预算投资200万元以上)等相关工作。二是根据甘委办【201544号关于印发创新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对技术含量不高、安全风险系数不大、受惠对象直接、进村入户、村民具备自建能力,符合村民“四自”建设项目,可按照该文件精神及要求,采取村民大会一事一议决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进行建设;对不具备条件项目建设村可采取村民大会一事一议决议形式公开选择重合同、守信用、协调能力强的施工企业作为扶贫项目承建单位,也可采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招标、必选或竞争性谈判选择施工单位进行建设。但必须邀请有相关资质单位对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甘委办〔201544号文件见附件)。

3.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请相关乡镇及部门务必提前谋划,超前组织,按照市攻坚办批复的方案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严把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并在2018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若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市攻坚办将调整项目建设资金,不再兑现补助资金。

4.资金管理及报账工作。项目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资金拨付实行财政报账。财政报账时一般应具备以下报账手续或材料:一是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请款报告;二是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及工程计量报表(业主盖章);三是具备资质的单位项目设计文件及预算(乡镇、村及部门盖章签署意见);四是具备乡村自建能力的乡镇及村,按照甘委办〔201544号文件要求,第一将自建项目村民大会决议、成立项目理事会等文件、项目直补到户资金、物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劳务工资补助花名册(包括农户姓名、住址、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和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技术工补助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内容经村级公示后,村委会签章(附公示图片)报市攻坚办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该类补助性质项目不再使用地税代开发票报账;第二项目建设涉及机具租赁的附租赁合同、需要建材的附购买水泥和砂石的,必须附相关预算清单及票据等,由项目建设业主提出申请,市攻坚办审核,财政报账。五是项目资金拨付尾款时,项目建设业主需要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否则不予支付工程建设尾款,影响整个项目建设财务决算的要严格追究项目业主单位相关责任。

5.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建设项目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项目实施地设立公告公示牌,(公告公示牌按照市攻坚办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进行制作),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让项目区群众明白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补助情况。

6.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请相关乡镇及部门及时向市攻坚办报告工程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乡镇和部门要及时提请市攻坚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7.项目资料归档要求。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必须将项目建设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及预算、项目招投标相关资料(包括发改局批复、招投标(比选)公告、评审人员专家库抽取,招投标评审报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中标文件副本等)、村民自建相关资料(必须要有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等)、公告公示牌(图片彩图)、施工隐蔽工程图像资料、项目监理资料(限招投标、比选或施工企业)、项目建设前中后对比彩印图片、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书等项目建设资料由业主归档。同时以上资料完整不缺1套(复印件)报送市攻坚办存档备案,迎接省州等部门随时检查内业资料。

以上工作要求,请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务必严格执行,高度重视,及时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早日开工建设,不折不扣完成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若项目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经办人及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