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3 | 来源:查看原文 | 访问量:0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为严格落实关于非洲猪瘟疫情防治措施,提高应对能力,市食药工质局与餐饮单位签订《餐饮单位承诺书》,提高防控能力。
一是要求餐饮单位不销售未经检验、监测、检疫或经检验、监测、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以及未取得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畜禽产品。
二、要求餐饮单位对所购进猪肉要独建立进货查验台账,不购进或销售来自疫区的肉制品。依法落实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建立采购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资质与产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严把进货关,保证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餐饮单位要按照住建部门和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妥善处置餐厨废弃物,禁止提供及使用泔水饲养生猪。
四是要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合理处置油烟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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