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政法函字〔2015〕4号
中共康定市委政法委
关于对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杨国勇、鲁德华、刘健、贡嘎、罗布扎西代表:
您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6号关于《协调沙德乡与雅江县祝桑乡虫草采挖纠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沙德镇与雅江县祝桑乡多次因虫草资源采挖发生纠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虫草采集期两县(市)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市与雅江县多次就虫草采挖一事进行协商。4月下旬,由市委副书记訾正勇带队,政法、公安、沙德镇等单位前往雅江县,与雅江县相关部门、县级领导就2015年虫草采挖事宜达成一致,并形成会议纪要。
5月25日,两县(市)群众在沙德镇热绕沟因虫草采挖引发刑事案件。目前,案件侦查化解正有序开展,民事赔偿部分初定于8月进行协商。
特此函告。
联系人:汤伟 联系电话:2827638
中共康定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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